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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河北省卫计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医类医生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其目的是加强中医类(包括中西医结合)医生的业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中医的业务活动。

根据《通知》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逐一发挥中医药在临床诊疗服务中的特点,在设立中医临床科和中药室的基础上,实际上可以在临床科设立中医岗位,确定岗位职责和业务要求。 中医类别的医生在临床科室的中医岗位上,根据注册中医专业或中西医结合专业的业务范围开展相应的诊疗活动,使患者在接受西医服务的情况下,能够享受及时、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河北规范中医类别医师执业活动”

根据《通知》,本《通知》颁发前取得中医类医师资格,已在医疗机构从事内科、外科、妇产科等临床工作,或在医学影像、麻醉、病理、医学检查等岗位工作的,经所在医疗机构考核,专业技术能力满足相应岗位要求

根据《通知》的要求,中医分类医生应当以中医药诊疗服务为中心,合理应用符合国家有关医疗技术管理要求的各类医疗技术开展专业的相关诊疗服务。 以提高临床效果、效率和降低医药费用为根本,鼓励依法取得处方权后,根据诊疗工作需要开中西药处方。

标题:“河北规范中医类别医师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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