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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生委和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若干意见》,要求中西医并重,促进妇幼保健和中医药融合服务,进一步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制度

“《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若干意见》要求促进妇幼保健与中医药融合服务”

《意见》包括优化妇幼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加强生育全程优质服务、完善妇幼健康服务模式、落实政策保障措施4个方面17条文案。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生育总体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若干意见》要求促进妇幼保健与中医药融合服务”

《意见》要求在加强生育全过程优质服务中,中西医并重,促进妇幼保健与中医药融合服务。 在提供妇幼健康服务的医疗机构积极宣传中医适宜技术和做法的应用,开展中医药合理招聘培训。 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中医医科建设,提高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 加强女性儿童疾病诊疗和西医临床合作,提高疑难杂症、危重病的重症诊疗水平。 逐步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的特点,扩大中医药在妊娠抚养、产后康复、儿童保健等方面的应用,努力减少妊娠并发症和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

“《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若干意见》要求促进妇幼保健与中医药融合服务”

《意见》规定,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积极设立接生服务咨询室。 协助再次生育夫妇终止长期避孕措施,为难产夫妇规范提供中医药调理、药物治疗、妇产科常规手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等不孕症综合治疗。

标题:“《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若干意见》要求促进妇幼保健与中医药融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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