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64字,读完约1分钟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开展中医药标准化研究中心建设工作。 具有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基础的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机构可以向中医药标准化研究中心申报,目前中医药及相关行业国家级、部局级要点学科、要点专科、要点研究基地(要点实验室和研究室) )机构优先考虑。

“中医药标准化研究中心开始申报”

申报机关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拥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合理结构的高水平科研队伍,良好的科研基础和标准化的实务基础,良好的组织和制度保障,每年固定投入经费10万元以上,保证要点研究室的建设和完成后的运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政策法规和监督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机关进行审查。

标题:“中医药标准化研究中心开始申报”

地址:http://www.fcyser.com/fsjktt/103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