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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卫计委等9个部门制定了《严厉打击相关医生违法犯罪特别行动方案》,决定从2007年7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相关医生违法犯罪特别行动。

特别活动分为实务布置、集中整治、总结判断三个阶段,期限为一年。 《行动方案》要求,殴打医务人员,严重扰乱医院秩序的,依法追究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刑事责任,违法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 人民检察院及时受理伤医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审判,社会影响恶劣的,依法严惩,判决结果依法公开。 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和要点抽查相结合的全国医疗机构安全大检查。 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实现对相关医生违法犯罪的法治化、常态化。

“9部门联合打击涉医违法犯罪”

为实施《行动方案》,7月8日,国家卫计委、中央综合治标办公室、公安部、司法部4部门联合召开了严厉打击相关医生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视频会议。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集中打击相关医生违法犯罪,形成了强劲势头。 各地要逐案监督社会影响大、后果严重的事件,逐案举报。 国家计生委主任李斌等出席了会议,并作了讲话,中央推进部、中央网信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标题:“9部门联合打击涉医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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