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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石家庄市卫计委按照河北省卫计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全面开放以前流传的只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审批的通知》的要求,对以前流传的只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进行了审查

《通知》确定了此次全面开放审查的范围仅限于以前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

《通知》还规定,以前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的设置、执业登记、变更、停业、注销等许可审查由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负责,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颁发《医疗机构批件的设置》,

《通知》从四个方面确定放宽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的准入条件。 一是取消了准入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 也就是说,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的设立计划不对以前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进行布局限制。 二是适当放宽了人员准入条件。 三是降低了准入的基本标准。 四、简化了申请资料。 即只提供以前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简化或取消所在地区人口、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概况; 与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及疾病患病率有关; 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状况及医疗服务诉求分解; 设有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等复印件。 只需提供以前接受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的业务登记和变更申请,即可减少或取消不符合其功能或不相关的资料,如环评报告等。

“河北石家庄:放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审批”

《通知》简化了批准程序。 即只能设置和注册以前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取消专家现场检查环节。

《通知》还缩短了批准期限。 规定了在原审批程序不变的前提下,加快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将审批期限从原30天缩短为20天。

各县(市、区)卫生计划生育局切实落实简化行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制定服务指南,制定就业细则,及时确定只提供原有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药诊所的审批流程、审批主体和审批期限, 要切实落实国家和省鼓励提供祖传中医药服务的政策,营造有利于扩大供给、公平竞争的快速发展和服务环境。

标题:“河北石家庄:放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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