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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目前正在正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1月19日,中华中医药学会在北京召开《中医药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国家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中华中医药学会会长王国强出席会议,紧紧抓住历史机遇,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考虑中医药快速发展的现状、趋势和优势规律,修订了《中医药法(草案)》,做得完全好。 与会者一致认为,《中医药法(草案)》条文文案基本成熟,应在进一步充实、完整、提高的基础上继续积极推进。

“拽住历史机遇 力推中医药立法”

王国强表示,近年来中医药快速发展的社会环境、政策环境、大众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医药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快速发展态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战术,中医药立法是其中的重要文案。 加快中医药立法进程,是贯彻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实现继承和创新事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中医药现代化、推进中医药走向世界的必然要求。

“拽住历史机遇 力推中医药立法”

王国强强调,《中医药法》不是中医药管理法,而是越来越多的着眼于中医药的继承、创新、扶持、促进,着眼于中医药振兴的快速发展。 目前中医药立法已进入审议进程。 我们责任重大,要抓住这个机遇,站在更高的水平上,认真思考中医药的快速发展规律和现实问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协助全国人大做好中医药完整的工作人员,通过立法推动中医药未来的繁荣和快速发展。 王国强要求各行业协会和公司对中医药立法高度重视,广泛提出意见建议。

“拽住历史机遇 力推中医药立法”

国大师金世元、孙光荣、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科学院副院长黄‰、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中华中医药学会副会长徐安龙等与会专家对《中医药法(草案)》提出了具体建议,师承办法是学习中医人员执业资格、院内制剂采用和监管等问题成为讨论焦点 孙光荣表示,《中医药法》的出台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际民生计划、中国文化的传递、国际交流合作,中医药立法不仅是领域立法,也是为国家立法、为人民立法、为中华子孙立法。 黄琦认为,应加快中医药立法进程,将中药和西药置于同等地位。

“拽住历史机遇 力推中医药立法”

会议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和监督司司长桑滨生介绍了《中医药法(草案)》的出台背景和最新进展。 中华中医药学会副秘书长洪净主持座谈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以文明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身份出席了会议。 (中国中医药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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