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98字,读完约3分钟

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也正是《计划》的重要文案之一。

策划既定,为什么要实施呢? 要推进中国特色健康服务体系制度的构建,在许多管理下,政府应履行制度建设、政策引导、领域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策作用也不容忽视。 因此,只有解放思想,自身改革,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法必须禁”的心态多探索,政府和市场发挥各自的能力,有机结合,才能产生智慧的有益尝试。

“二论落实《中医药健康服务快速发展规划》 法无禁止即可为”

《规划》确定,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中医药健康服务行业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扩大开放行业。 可以看出,在“计划”中,社会力量等语言中经常使用支援、鼓励、培养等语言,不仅会给社会资本的态度造成障碍,也有照顾、培养的意义。

“二论落实《中医药健康服务快速发展规划》 法无禁止即可为”

说到市场调节,社会资本经常陷入“放任不管就会死,放任不管会混乱”的怪圈,据说一旦发挥市场和社会资本的作用,也有可能被混乱地视为洪水猛兽。 如何打破怪界落实《计划》,使之像以中医药健康服务为源头的活水一样,有序、可持续、快速发展? 有几个关系需要解决。

“二论落实《中医药健康服务快速发展规划》 法无禁止即可为”

首先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规划》明确定位市场和政府职责,呼唤社会力量,如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机构,鼓励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服务等,体现了对市场的尊重。

因此,要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要求,实行“非禁即入”,放宽市场准入,消除“弹簧门”和“玻璃门”,使社会力量成为中医药健康服务快速发展的主力。 政府要转变职能,加强监管,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这样才能保证中医药健康服务的提供能力,优化中医药健康服务的快速发展环境。

“二论落实《中医药健康服务快速发展规划》 法无禁止即可为”

其次是管理和服务的关系。 政府应当更加重视服务的提供,加快起步阶段扶持快速发展的政策制定和执行,完善领域规范和标准体系,强调诱惑和促进,将管理纳入服务之中。 健全政府监管和领域自律机制,使之更加有效,最终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中医药健康服务快速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论落实《中医药健康服务快速发展规划》 法无禁止即可为”

当然,中医药健康服务业与相关支撑产业的关系也必须解决。 《规划》提出积极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支持产业快速发展,支持相关健康产品的研发、制造和应用,促进中药资源持续快速发展,大力快速发展第三方服务。 为此,要加强一体化规划,统筹布局,共同推进,两者相互促进、双赢,帮助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手段不断创新,使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种类更加丰富,产业链运行更加顺畅。

“二论落实《中医药健康服务快速发展规划》 法无禁止即可为”

只要法律不被禁止,目的就是针对市场主体,减少行政干预,让市民和市场主体更加自由,这不仅是市场和政府边界的划定,也是对市场活力和民众创造力的呼唤。

因此,执行《规划》需要多次创新的勇气、勇于探索的实践,甚至是与时俱进的胆识。 只有树立这种意识,才能真正激发社会活力,使市场归属市场,建立更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着力培育中医药服务的新业态和新产业,也是中医药对国家经济社会转型快速发展的贡献。 (中国中医药报) )。

标题:“二论落实《中医药健康服务快速发展规划》 法无禁止即可为”

地址:http://www.fcyser.com/fsjktt/110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