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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快速发展的意见》,提出对省级名中医及院内采用30多年处方开发中药院内制剂,支持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设立制剂室。

作为实施“健康浙江”战术,加快推进该省中医药健康服务的载体之一,浙江省政府决定迅速发展中药及中医药医疗器械等产业。 其中包括支持中药院内制剂的迅速发展。

浙江省中药院内制剂的开发有很好的基础,但近十几年来,中药院内制剂非但没有迅速发展,反而在不断缩小。 杭州省、市的医院原来生产院内制剂的有30多家,现在只剩下9家。 丽水市管辖的9个县(市、区)以前13家医院有院内中药制剂,但现在只剩下1家。

“浙江扶持快速发展中药院内制剂”

导致中药院内制剂萎缩的问题很多。 第一,国家药监部门对院内制剂的批准、从药材原料到制剂成品的过程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等检查越来越严格,没有将中药院内制剂与制药公司生产西药、中药等加以区别,从实际上看不是“一刀切”。 而与中药院内制剂的产品价值和劳务价值、宣传应用的激励机制等没有显现有关。

“浙江扶持快速发展中药院内制剂”

《意见》将为中药院内制剂的振兴带来转机。 《意见》确定支持中药院内制剂快速发展,提出省内特定医疗机构采用疗效确切、患者同意、临床急需、市场上无相关药品供应的中药院内制剂。 鼓励医疗机构委托符合条件的医院制剂室和药品生产公司加工制备中药院内制剂。

“浙江扶持快速发展中药院内制剂”

浙江省还将“支持中药院内制剂快速发展”列入中药产业快速发展项目的重要任务之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确定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中药院内制剂快速发展的意见》,并提出了这一《意见》。 (中国中医药报) )。

标题:“浙江扶持快速发展中药院内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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