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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发布了推进“一带一路”卫生交流合作的三年实施方案(() ),早就被认为是医药合作的要点行业之一。 未来三年,巩固和扩大沿线各国与以前流传的医药行业的合作,积极推进中医药“走出去”。

建议指出,中医药作为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是古丝绸之路商贸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推进大国卫生外交,加强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政策经验和理念的国际交流,宣传我国历来传承中医药文化,将大大提高我国在地区和世界卫生管理行业的软实力和影响,提高我国大国的地位。

““一带一路”卫生交流合作方案发布”

方案确定,根据沿线各国以前传来的医药及民族医药的优势,开展具有可比性的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及产业等行业合作。 通过政府招商引资与市场运营相结合的模式,积极培育和鼓励中医药公司,“拓展海外中药市场”。 积极推进以前流传下来的医药相关标准的共同开发和制定,推进以前流传下来的医药国际认证认可体系建设,提高以前流传下来的中医药的竞争力和影响。

““一带一路”卫生交流合作方案发布”

根据“一带一路”卫生交流合作的总体思路、战术目标和要点行业,三年内开展“海上丝绸之路东盟行”、中国-东盟以前传医药交流合作中心建设项目、第十六届世界以前传药学大会等要点项目和活动。 (中国中医药报) )。

标题:““一带一路”卫生交流合作方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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