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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山东省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活动中,多次引出问题,要求与市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相比,市场、商场、超市不得加工销售中药材粉。

据调查,目前许多地方以前传入中药材、中药饮片,如三七、天麻、石斛等,在贸易市场、商场、超市、展销会上大量销售,有相当一部分包装没有产地、厂家、批号,经营场所 其根本原因,一是缺乏专项整治力度,监管存在“时间断”“地区空白”,给了违法销售者以可乘之机; 二是许多中药材没有“身份证”,中药饮片存在一药多名、多药一名的混乱现象,假冒的中药材充斥市场,使用非法炮制、加工饮片,二次灌装,压低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市场加工点、家庭作坊

“不要让中医毁于劣质中药材”

国家药监部门的一位官员在调查中发现了半潮湿状态下需要切片的中药材,加工者实际将其放入水壶里浸泡几天,这样的煎剂有药效吗?

目前,烟台大力应对中药材非法经营,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食两用品种以外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城乡贸易市场上房地产品种以外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烟台常见的牡蛎、柴胡、黄芩等除外〕 销售鹿茸等滋补保健类以外的中药材的,经营中药配方颗粒的,以各展会名义事先传入的取得滋补类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司经营中药配方颗粒的,一律未经超范围经营查处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煎煮 笔者为该省的这一整治行动鼓掌!

“不要让中医毁于劣质中药材”

为了更好地规范市场,发挥中药材的功效,防止中医被劣质中药材打破,笔者在各地加大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的监管力度,做好市场销售的硬性规定,对相应的不合格加工点、工作室一定要做好清理、一 并规范市场中药饮片名称,制作中药“身份证”,确保中药包装袋上没有品名、净重、生产单位、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等标识或标识不完整的,一律不纳入市场、医院、药店,提高中药采用的准确性、安全性

“不要让中医毁于劣质中药材”

另外,增加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进口渠道的监督检查和检验频率,提高抽检的可比性和针对性,定期、不定期深入各医院查明暗访,提高覆盖率和监管频率,对外设立通报电话,为各医疗机构制定中药饮片质量控制规则 只有对库存养护、配药复核、患者用药说明和煎药等环节都加以控制,并要求对检测出的非法途径的中药饮片进行统一管理,才能从各个方面保证中药的质量和安全。 (中国中医药报) )。

标题:“不要让中医毁于劣质中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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