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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就中药标准化项目申报工作发出通知,对申报项目复印件、分类、申报方法等几个事项提出了确定要求。

根据《通知》,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中成药中,选择临床用量大、涵盖多种剂型的中成药及其原料和临床常用饮片作为示范,建立基础标准、分级标准以及高质量标准。 建立中药质量标准库和第三方质检技术平台,加强中药质量评价基础条件建设,增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形成中药标准化的技术服务支撑体系,保障中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

“中药标准化项目开始申报”

申报的国家中药标准化项目主要包括中药要点产品标准和中药标准化支撑体系建设。 其中,中药积分产品的标准项目应由中药生产公司牵引,中药饮片积分产品的标准项目应由中药饮片生产公司牵引。 中药标准化支撑体系建设中,中药质量标准库建设项目必须由中医药科研机构单独或与国内特征单位共同申报。 申报公司必须具备资金匹配能力和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筹措能力,较强的专职员工队伍,良好的标准研究工作基础和硬件条件。 第三方质检技术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具备良好的中药质量研究和检测软硬件条件和从事中药标准研究、制定或检测工作的专业人才队伍,具有多元化的资金匹配能力和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筹措能力,具备运行清晰的固定产权 (中国中医药报) )。

标题:“中药标准化项目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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