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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了北京、吉林、江苏、广东、四川、陕西等6个省(市)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市场上销售的银杏叶(含分散片)、银杏叶胶囊进行了监督检查和采样,完成检查284次。

60批次药品未通过公司自检,监督抽查结果与公司自检结果一致。 4家6批次药品公司通过自检,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 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企业2家,吉林跨海生化药业制造有限企业1家,宁波立华制药有限企业1家,湖南华纳大型药业有限企业2家。

“23%银杏叶药品不合格”

该局还告知了全国168家利用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的公司的自我调查情况。 不合格银杏叶提取物的原料涉及以下8家保健食品公司:大连双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庆缘康生物技术有限企业、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企业、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杭州太和保健品有限企业、浙江省磐安县外贸药业有限企业、山东圣海保健品有限企业、会心堂(北京)巴 上述公司自我诊断不合格的银杏叶提取物原料4847公斤,现已封存原料2257.02公斤,废弃原料805.67公斤,发现其他1784.31公斤的原料已被采用。 (中国中医药报) )。

标题:“23%银杏叶药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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