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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贵州省工商局发布今年二期虚假违法广告公告,发现12则处方药广告、食品广告、医疗广告三类医药虚假违法广告分别违规发布处方药广告、利用专家访谈等误导客户、广告表现形式包含治愈等问题。

分别为“冠通益脉康胶囊”、“藏福康十五味黑药胶囊”、“陆陆通人参再造丸”、“印度选止癣软膏”、“天津同仁堂冠脉通”5则广告为禁止大众传播媒体的处方药广告,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纤体梅”普通食品、“泄漏油瘦身汤”普通保健食品、“郑多燕减肥晚餐”普通食品、“苗红蜂胶软胶囊”保健食品等4则食品广告中出现了与医疗用语、药品混淆的用语; “都匀同济医院男科”、“六盘水欧亚男健医院”、“贵州武警总队医院白斑治疗中心”等3则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包括保证治愈或隐含保证治愈,涉及医疗技术疾病名称,发布禁播性低俗广告。 (中国中医药报) )。

标题:“贵州曝光12起医药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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