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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计委日前将永昌县河西鲍镇西庄子村卫生室等24家中医药专业疾病建设特色突出的农村医疗机构确定为甘肃省农村医生中医培训基地。

24个基地在市(州)县)市、区)卫生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下,可以接收本辖区的乡村医生进修学习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并且可以跨地区接收乡村医生,培训文案侧重于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宣传应用。 培训学生必须具备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生以上的执业资格,并按照国务院《乡村医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开展业务。

“乡村医疗机构列为中医进修基地”

甘肃卫计委要求各地大力建设培训基地,为乡村医生培训学习提供必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 省、市、县卫生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中应优先考虑各培训基地。 (中国中医药报) )。

标题:“乡村医疗机构列为中医进修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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