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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发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新闻公开办法》,要求局机关各部门在政务新闻形成或变更的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属于自主公开范围的政府新闻。 接到书面政务新闻公开申请的,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公布上一年度政府新闻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办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各部门在公开涉及重大政策、重要文件、敏感问题和热点问题的专项工作时,应当同时公布相应的政策解读文件。 主动公开的新闻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媒体发布,可以使用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辅助形式。 政府新闻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中国中医药报) )。

标题:“国家中医药局规范政府新闻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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