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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教育部、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确定医学类专业属于国家控制基地专业,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未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任何级别的医学类专业教育。

医学类专业是指毕业生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医生资格考试的专业。 通知指出,高等学校增设本科、高等学校(专科)医学类专业,应当征求省级卫生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意见(包括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并报教育部批准,教育部包括国家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局。 从2007年开始,专科中医骨损伤专业升本学科时,除本科中医专业外,高职(专科)升本科时,所学医学类专业必须相同。

“医学类专业教育未批准不得办”

三部门要求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央部属有关院校严格按照通知规定,分别对本地区)本校)医学类专业2000年以来的办学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立即停止办学专业的招生工作。

教育部会同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取各地新闻情况和办学情况,违反规定擅自设置或者篡改专科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各级专科设置管理规定解决。 (中国中医药报) )。

标题:“医学类专业教育未批准不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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