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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计委、济南军区联勤部卫生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山东省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专项推广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进一步推动全省综合医院(包括专科医院,下同) )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的快速发展,将中医药服务扩大到医院各临床科。

“山东将中医药服务拓展到综合医院各科室”

方案要求,综合医院按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基本标准》设立中医科,配备中医分类的医生。 中医临床科必须是具有全科性质的医院一级临床科,根据临床需要可以提供中药饮片、中医药、针灸、推拿等中医药服务。

按照《医院药房基本标准》设立中药店,配备中药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临床需要配备中药贮藏、制剂、煎煮、临方炮制等设备,可提供中药饮片调配、中药制剂和中药煎煮等服务。 并严格采购、验收、储存、配制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制定中医药人才配置、梯队建设方案及人才培养激励制度。 在晋升职务、进修学习、学术交流等方面,使中医药人员和西医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山东将中医药服务拓展到综合医院各科室”

建立中医临床科和其他临床科之间的合作机制,将中医药服务扩大到医院各临床科。 以部分重大疾病为切入点,结合我院中医临床科或中医医院要点专科组成中西医临床合作小组,提高临床疗效。 (中国中医药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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