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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分别向山西、内蒙古、辽宁、山东、湖北、湖北

此次体系建设以肉类、蔬菜、中药材为要点品种,扶持覆盖部分省市各类流通节点和经营主体的建设,延伸到部分种植养殖、加工和费用环节的新闻化跟踪体系,逐步实现肉类蔬菜中药材的生产、运输、批量、零全链的新闻化管理 提高流通环节食品药品的安全保障能力,提高流通运行和监管的新闻化水平,并在事业中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调动社会各方面的资源投入,形成稳定的多元化投入和保障机制,保证上溯体系的长期可持续运行。 (中国中医药报) )。

标题:“两部门支持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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