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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组成检查组,于8~11月在全国范围内落实《中医药条例》、《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

对《中医药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包括:中医药支援保障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规定的中医药管理及执法监督的相关情况、规定的中医药教育和科学研究的相关情况、《中医药条例》执行中及中医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进一步分析《中医药条例》的

“两部门将监督检查《中医药条例》等落实情况”

此次监督检查的对象涉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涵盖省、地市、县三级卫生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及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等。 (中国中医药报) )。

标题:“两部门将监督检查《中医药条例》等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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