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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总结通报了年二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情况。 在此次违法广告汇总期间,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发布《违法广告公告》的方式,举报和移送了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缔的药品违法广告67460件、医疗器械违法广告9696件、保健食品违法广告8229件。 两个药品广告因大幅篡改批准复印件进行非法推广,被取消了广告批准文号。 对违法广告相关产品采取了84次停止销售、限期改进的措施。 总局汇总举报了10个违法行为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披露违法广告”

被举报的包括两个非法药物广告。 一种是甘肃西峰制药有限责任企业生产的药品“补肺丸”,其功能主要是“补肺益气、止咳平喘鸣”。 肺空气不足,呼吸短,呼吸短,咳嗽音弱,干咳痰粘,咽干舌干”。 宣传“30年治肺30天补肺,3个疗程治老咳喘,10多年来从未犯过”等。 另一种是安徽圣鹰药业有限企业生产的药品“复方葛根氢氯噻嗪片(广告中标注名称:葛根降压片)”,其适用于“高血压用”。 该药品为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体上刊登广告。 广告宣称:“服用当天血压平稳下降,3天血压正常下降,3个疗程停药,2~3个周期血管血液恢复年轻状态,至少30年不再犯。”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披露违法广告”

通报包括哈尔滨市吉大医疗器械制造商生产的医疗器械“前列腺磁疗包(广告中名称:男包)”、四川省迪威药业有限责任企业生产的医疗器械“全伸透明骨贴”等6个违法医疗器械广告。 (中国中医药报) )。

标题:“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披露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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