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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新成立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挂起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的招牌。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要求,该局指导制定中医药民族医药长时间快速发展规划,纳入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快速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战术目标。 将“加强促进全区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快速发展”纳入应加强的职责范围。 另外,增设中医药民族医药急速发展处、中医药民族医医疗处,也是作为当局内部设置机构而设置的。

近年来,广西着力完善中医药壮瑶医药的快速发展政策和机制。 建立市县两级中医药壮瑶医药管理体制。 推进壮瑶医药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资源保护方法》。 加强指导玉林、钦州、桂林三市中医药壮瑶医药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 加强县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完全鼓励为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提供优惠政策加强县级中医民族医院和县医院中医民族医科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建设,引导医疗机构开展低价、疗效好的中医药壮瑶医药诊疗服务等。 (中国中医药报) )。

标题:“广西中医药管理局增设处室强化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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