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18字,读完约2分钟

最近,安徽省卫计委发布了《关于在卫生计生办中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事业实施的意见》,要求各级卫生计生办行政部门切实履行迅速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职责,在卫生计生办改革和快速发展的大局中推进中医药事业科学快速发展。

提出意见,各市、县要承担政府举办的本地区中医基本医疗服务,建成一所代表本地区中医医疗水平的中医医院。 人口千人中医师数量和中医床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市、县,在区域卫生规划新增医疗资源、引进社会资本开办民营医院时,必须优先举办具有专业特色的中医医院。 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科(诊室)和中药房,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当提供中医药服务。 未经法定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取消、拍卖、合并、改变政府举办的中医医院的性质。

“安徽:在卫生计生改革中加强中医药从业”

意见要求在卫生计划生育机构改革中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强化管理职能,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派热爱中医药事业、熟悉中医药工作的人员进入中医药管理队伍。 各地市级卫生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必须设立独立的中医科(处),配备专业人员。 中医药资源丰富、有条件的地市,要积极推进市中医药管理局的设立。 县级卫生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安排专人专职负责中医药业务。 要把加强中医药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把有开拓精神、真正有才能、有实学、有事业心、有责任感、敬业廉洁、无私服务的中医药人员纳入各级中医药机关的领导岗位,大胆聘用。

“安徽:在卫生计生改革中加强中医药从业”

意见强调,要加强中医药改革快速发展的统筹协调力度,建立促进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的联动机制。 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将相关工作指标纳入医改评价体系,统筹推进,统筹考核。 在卫生应急工作,特别是120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中,将对中西医疗机构进行统一安排,同等对待。 制定应急预案,进行应急预案,必须有一定比例的中医药专家参加。 在新农合业务中,切实落实提高中医药报销率的优惠政策。 研究相关工作,编制相关政策文件,应当充分听取和尊重中医药管理机构和中医药系统的意见。

标题:“安徽:在卫生计生改革中加强中医药从业”

地址:http://www.fcyser.com/fsjktt/122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