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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计委、财政部、中央编办、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提出“两个重复”和“三个更重视”,以“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推进综合改革 加强县中医院和县医院医科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建设。

“加强县中医院县医院中医科建设”

《意见》指出,公立医院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县级公立医院(包括中医医院)改革是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文案,是处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环节。

《意见》提出,要反复保证基本的、牢固的基层、建设机制的基本的、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 更加重视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推进医疗、医疗保险、医药联动改革; 更加重视体制机制创新、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 更加重视治本与治标的结合,从整体上推进与突破要点的统一。

“加强县中医院县医院中医科建设”

各县(市)要完成1~2所县级公立医院,继续推进县级医院建设。 研究全面鼓励提供和采用中医药服务的政策,加强县中医院和县医院医科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建设,积极吸引医疗机构开展价格相对较低、疗效相对较好的中医药诊疗服务。

“加强县中医院县医院中医科建设”

建立科学补偿机制,打破医药补充医疗,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投入责任。 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服务等项目的价格。 实行对中医的投入倾斜政策。

下一步将在首批311个试点县增加700个县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意见》要求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覆盖50%以上的县(市),年全面推开。

标题:“加强县中医院县医院中医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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