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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介绍,82家单位(不包括军队医院)被选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的候补单位。

按照国家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做好历年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申报判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申报单位自我评估、各省判断推荐,经国家卫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卫生部组织专家考核,遴选出82个单位

“综合医院中医药从业示范单位候选单位公示”

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示范单位建设质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月10日至16日对82家示范单位候选人进行了公示,至2月17日结束公示。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向该局医政司、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或者相关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书面反映。 以公司名义反映情况的资料必须盖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资料必须签名。

标题:“综合医院中医药从业示范单位候选单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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