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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等5个部门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逐一发挥中医药特色特征的通知》,《通知》从4个方面提出了发挥中医药特色特征的措施。

鼓励采用中药饮片。 综合改革试点医院销售的中药、中药饮片,将在实际采购价格的基础上,再上调25%的政策。 医院制造的中药制剂价格按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在患者整体负担不增加、医院合理收入不减少、医疗保险资金可承受、财政投入可持续的基本情况下,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中医医院补偿政策。 中医医院因取消西药和中药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应当通过增加政府投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方式进行补偿。

“山东: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发挥中医药特点”

合理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 要点提高中医外治项目、非手术整体类项目、针灸类项目、推拿类项目等体现中医特色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合理明确中医辨证论治费和中药特殊配伍加工费。

完善的医疗保险鼓励采取中医药服务的政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采用中医药治疗的,其医药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以上,对住院患者针灸治疗报销90%; 将中药饮片、院内中药制剂和中药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非药物非手术疗法纳入县、乡(社区)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报销范围,可以参照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进行补偿,也可以根据常规门诊报销比例提高中医药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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