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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信息推广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对局机关和直属机构的信息推广工作进行比较,制定7项具体的工作制度,确定要求,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中医药信息推广工作力度。

七项具体实务制度包括:“新闻发布制度”、“信息媒体采访制度”、“信息稿件审查制度”、“会议及指导活动报道制度”、“局官网及网络新闻发布管理制度”、“突发中医药案件信息应对制度”和“信息推广实务培训与考核”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信息推广从业制度”

《制度》规定了新闻发布的具体形式,分别是例行新闻发布会、专题新闻发布会、信息通风会、软文通稿的发布。 例行新闻发布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不定期召开发布中医药重要新闻和工作最新进展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不定期召开发布中医药重大事件、重要活动、要点项目等的信息交流会, 通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期业务计划和局员机关各部门重要活动等新闻,就信息媒体关注的问题介绍相关情况,表达相关情况; 局信息办公室不定期以信息通稿的形式向信息媒体提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中医药从事动态新闻、突发中医药事件新闻。 另外,还设立了中医药新闻发布专家银行,要求局直属机构、主管社区等未经局信息审查批准,不得以局名义或局课题组名义对外发布相关新闻。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信息推广从业制度”

对于接受信息媒体采访,《制度》要求局信息负责人受理和协调媒体采访要求,有关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被采访者和采访时间。 海外媒体驻华记者的采访申请需要经过局国际合作司的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制度》要求积极利用媒体(如官方推特、微信公众号等)的传播形式,及时发布、更新中医药新闻。

标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信息推广从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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