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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商务部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首批中医药服务贸易要点项目、骨干单位和要点区域申报指南的通知》。

《申报指南》对中医药服务贸易要点项目、骨干公司(机构)和要点区域建设申报对象、申报复印件、要点项目和骨干公司)机构)的分类、申报条件等都作了详细规定(具体复印件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 指南指出,中医药服务贸易要点项目在中医药医疗、教育培训、科研、产业、文化等方面支撑着中医药特色突出、市场特征明显、快速发展前景广阔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项目。

标题:“首批中医药服务贸易要点项目申报指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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