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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九部委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奶粉质量安全性工作的意见》中规定,参照药品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婴幼儿奶粉,并确定在药店专柜试行销售婴幼儿奶粉。 6月21日,国家食药局解读了“在试点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奶粉”的新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指出,将药店作为婴幼儿奶粉的销售渠道之一,作为流通的一环,比较有效地保障了婴幼儿奶粉的质量安全和婴幼儿的健康。

标题:“药店试销婴幼儿配方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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