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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通知,要求各省贯彻落实原卫生部发布的《以前流传的医学师承和确有专家执业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据确定,各地必须在年底前启动本辖区,与医学师承确认专家执业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

“敦促各地启动民间中医资格考核”

通知各省、市、自治区加强政策推广、解释,提高知晓率,鼓励符合条件者参加师承或确有专业医生资格考核考试。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与师学习的形式、复印件,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备案。 各地严格指导教师资格审查,采用抽查学习笔记、查阅临床实践记录等方法加强对教师学习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教师学习效果。 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规模招聘形式举办大量师承培训班。

“敦促各地启动民间中医资格考核”

通知指出,在非户籍地与教师学习的人员,经批准指导教师任职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向指导教师工作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教师考核申请。 另外,“以前流传的医学出师考核和确实有专业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中,对于确实有专业考核的评议评价,要求“选出30名居民和30名患者,评议评价确实有专业的技术专业性”,但形式

“敦促各地启动民间中医资格考核”

通知指出,各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责任,组织确实要开展专项考核工作。 申请确有专业审计师资质的,应当严格考核,确保资料真实可靠。 规范考试手续,加强对考官的培训,统一考核标准,严格风评纪律,提高实务透明度,确保公平性和公正性,消除不符合要求者参加考核。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本省快速发展改革、财政、物价等部门,与以前流传的医学师承确定专家考核取钱标准,获得一定的经费补贴。

“敦促各地启动民间中医资格考核”

通知中特别指出,“以前流传的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以前流传的医学医术确实有专业证书”,是对以前流传的医学师承和专业人员有资格参加国家医生资格考试的评价和认定,可以作为比较有效的医术证书采用

标题:“敦促各地启动民间中医资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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