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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汇总发布了全年第一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明确了8种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率高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

今年一季度,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发布《违法广告公告》等途径,举报和移送了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缔的违法药品广告36747件、违法医疗器械广告3828件、违法保健食品广告4834件。 对未经审查和篡改批准擅自发布复印件的违法广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37件,追回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19件。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发布查处违法广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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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发布查处违法广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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