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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经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1日正式实施。 条例强调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医疗救治作用。

根据条例第六十三条,本市将逐步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的作用,提高中医药救治能力,建立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完善中西医协同救治机制。 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中医药救治方案,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在预防、救治和康复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技术做法。

标题:“《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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