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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进中医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6月4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实施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明确提出“中医药传承与创新“

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遴选100名岐黄学者和10名中医药首席科学家,每人发挥领军人才的带动作用,逐步壮大支撑中医药事业传承快速发展的高层次人才队伍,推动中医药事业传承快速发展。 这个计划将逐步推进,首先评选100名岐黄学者,然后优先评选10名中医药首席科学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策组织实施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选定业务。 “岐黄学者”分为临床型和科研型,在中医药临床实践或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中取得重大成果,所从事的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在国内外拥有较高学术影响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 遴选岐黄学者,需经个人申请、公司审核,由两名本专业行业全国知名专家(院士、国医大师、全国知名中医)推荐后,由所在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 中医药首席科学家的遴选条件将另行制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策组织实施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

根据《规划》,岐黄学者结合所从事的研究行业,围绕中医药快速发展的诉求和要点问题,开展创新性、探索性和应用性研究,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处理中医药行业快速发展中面临的临床或科研难题,对领域内外影响较大 中医药首席科学家结合所从事的研究行业,聚焦中医药要点的快速发展诉求和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原创性、探索性研究,建设创新团队,形成了对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在本行业内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中央财政为岐黄学者、中医药首席科学家分别安排人均60万元以下、100万元的经费支持,用于自主选题研究、学习交流、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策组织实施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

这个计划的实施周期为三年。 评价采用中期评价、终期评价的方法进行。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中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第三年组织了最终评价。

《计划》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考核机制和监督机制,负责该计划的组织实施、过程管理和全过程监督。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和执行本省(区、市)入选人员的支持政策,统一协调相关支持工作。 协助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流程管理,做好本计划的人员遴选、服务、管理和考核等相关工作。

标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策组织实施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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