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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出通知《关于开展浙江省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十百千”人才工程(杏林工程)中医护理优秀人才项目》,全省选拔60名中医护理人员开展3年培养。

通知确定,被选拔人员在医疗机构从事中医护理临床工作10年以上,从事某专科或中医护理管理工作5年以上,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者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科研意识。 培养通过集中训练、与教师学习、临床进修等方法进行,并定期审查。 培养对象进入培养期后,必须多次重复临床实践,3年内无故脱离本专业临床实践3个月以上者停止培养。

标题:“浙江印发《关于开展浙江省中医药传承与革新“十百千”人才工程(杏林工程)中医护理优秀人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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