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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经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定所等6家检验机构检验,吉林省密之康药业有限责任企业等4家生产的4批中药(制剂)和河北智嘉药业有限企业等8家生产的13批中药饮片显示不合格。

根据通告,吉林省密之康药业有限责任企业、哈尔滨中药六厂有限企业、大庆市远望医院、大庆油田总医院生产的止泻宁片、刺五加片、癣宁胶囊、清热抗感口服液标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检测、含量测定、鉴别。

河北智嘉药业有限企业、河北万修药业有限企业等8家公司生产的面筋炒苍术、巴戟肉等13批中药饮片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含量测定、性状、检测。

通告指出,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采取查封等控制措施,要求抽样公司停止销售采用该批次的产品并进行改进。

标题:“黑龙江食药监局通告17批次不合格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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