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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师承教育是培养中医药人才的重要途径。 最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推进师承教育与高校教育、毕业后教育与继续教育的有机联系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措施,进一步深化了中医药师承教育。 《指导意见》鼓励中医药院校开设师承班,建立具有中医特色的规培模式,探索师承教育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衔接、职称衔接的政策机制,首次提出设立师承教育专业单位,以西医人员为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

预计中医药学术经验继承人将通过师承申请中医硕士、博士专业学位,国医大师、知名老中医药专家等将进入大学授课。 《指导意见》提出推进中医药经典理论教学与临床实践的融合,支持国医大师、名老中医药专家、中医学术流派代表传承人“走进教室”传授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 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药院校开设中医药师承班,逐步实现师承教育全面覆盖中医药类专业学生。 探索师承教育制度与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制度相联系的政策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继承人申请中医硕士、博士专业学位。

“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以知名老中医专家传承为首要文案的中医专培将试点实施,师承考核也将成为中医规培考核的重要文案。 《指导意见》以建立具有中医特色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为重要文案,强调师承教育在毕业后教育中的作用,以师承考核为中医规培养结业考核的重要文案。 并提出继承知名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试点开展以提高中医专业诊疗能力和水平为首要文案的中医专业规范化培训。

“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

师承教育还涉及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和岗位招聘。 《指导意见》提出以师承教育专业单位作为中医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和岗位录用的重要依据。 参加省级以上资深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合格,符合职称晋升相关规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核前几名职务。 国医大师申报学术经验为第一副本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可以直接入选。 医疗机构开展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质量评估也将成为医院等级考核和综合考核等的重要文案。

“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

另外,非医药类人员通过师承教育学习中医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业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则的规定进行考核和管理。

标题:“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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