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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广东省中医药局发出通知,公布广东省中医治未病领域标志及《广东省中医治未病领域标志采用规定》,正式启用该标志。

《录用规定》对广东省中医治未病领域标志的录用范围等文案规定了具体规范。 该标志可用于获得授权的医疗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的牌匾、文件等。 另外还指出,该标识不得用于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和与未病治疗无关的活动。

“广东省启用中医治未病领域标识”

据悉,首批获准采用该标志的单位有140家,包括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院、广东省中医院等。

通知指出,此次明确广东省中医治未病领域的标志,制定《录用规定》,目的是加强广东省中医治未病服务的规范化管理,推进广东省中医治未病领域的企业形象,提高领域和企业品牌在市场上的认识度。 另外,通知还说明了广东省中医治未病领域标志图案的意义。

标题:“广东省启用中医治未病领域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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