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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辽宁省中医药管理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医疗机构院内中药制剂的临床诉求判断工作,21个医疗机构的206种中药制剂通过判断,未来人们将可以在该省大多数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购买。

以前医疗机构的中药院内制剂只能在本医院内采用。 年,两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制剂录用工作,而这次第二批制剂录用工作在中药制剂的生产方法、录用范围政策上有了新的突破。 一是制剂除在本医疗机构的制剂室自行配制外,还可以委托具有相应生产范围的药品生产公司配制; 二是调剂的采用范围为医联体内、对口支援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标题:“辽宁21家医疗机构的206种中药制剂通过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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