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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中药规格标注技术指导大体》和《中药资源判断技术指导大体》,对中药规格标注和中药资源判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证明指导。

《中成药标准书写技术指导大纲》要求中成药标准书写要符合处方药的口味,与用法用量和装量标准相匹配,且术语规范。 根据指导的大致要求,市场上约有90个中药证书需要修改。 根据该指导,方剂味为饮片制剂,其药品规格标示复印件通常应包括单位制剂相当于饮片重量; 处方药味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成分等制剂,其药品标准可以用单位制剂中比较有效的成分等标示量直接标示。 指导大体上对书写术语也很规范,中药标准的克、毫升等剂量单位分别用英文的g、ml等表示,其他丸、袋、粒等剂量单位均要求用中文表示。 otc中药标准的克、毫升等也用中文表示。

“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两个技术指导大体上”

《中药资源判断技术指导大纲》确立了资源保护与产业快速发展结合、药材资源供给与消费平衡、动态判断三大中药资源判断大纲,指出该指导应大致提供采用药材资源的药品生产公司预计材料年消费量与可得药材资源量平衡的资料。 大致每五年重新判断一次中药资源。 如果是复方中药,其配方中所含的所有药味必须单独进行资源判断。

标题:“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两个技术指导大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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