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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 20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吉林省吉林市举办中医药法培训班和中医药监督知识与能力师资培训培训班。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文明出席了开学典礼。

于文明代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宣读演说时指出,要充分认识中医药法颁布实施的背景意义。 以中医药法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坚定推进中医药振兴快速发展的信念和决心。

正确理解中医药法的优越性和精神本质。 中医药法体现了国家意志,确定了政府责任,强调全面系统、遵纪守法,重视制度创新,突出和兼顾支持规范,比较有效地处理了制约中医药快速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中医药监督工作的新要求;着力理顺新任务。 重申职权法定执法依据,以人为本,优化服务,透明客观公正性公开,遵纪守法,统筹照顾,切实加强事后监管。 解决中医药监督工作的要点难点,考虑法律层面和学科层面的关系,完善中医药监督工作相关流程和制度。

“国家中医药局举办推广贯彻中医药法培训”

推进中医药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的现代化。 转变思想,强化“执政”理念,加强制度建设,加快本地区中医药条例制修订进程,总结推动中医药快速发展的宝贵经验,使之固化到制度层面。

提高认知,认真进行学习训练。 培养法治思维,提高执政能力,提高执法水平,不断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进中医药改革快速发展的能力。

对于中医药法的贯彻执行和当前的监督工作,在文明看来,学习贯彻中医药法要结合中医药振兴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相关文件的制改任务要求,结合中医药全球业务的要点任务,结合各地中医药的快速发展状况和快速发展阶段的优势。 要抓住各地贯彻中医药法的契机,推进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依法快速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合力。

“国家中医药局举办推广贯彻中医药法培训”

培训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全面解读中医药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和监督司副司长余海洋专题介绍中医药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医医术确实介绍了专家医师资格审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协调司长孔祥泉解释了中医药法规的制定和监督。 培训班还就中医药监管、中医药知识进行授课。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广东省中医药局分享贯彻执行中医药法的经验。

“国家中医药局举办推广贯彻中医药法培训”

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杨凯、吉林省卫计委副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邱德亮等出席了开学典礼。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直属机构法律用法工作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法制工作、医政工作、监督工作负责人以及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处、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负责人等220多人参加培训。

标题:“国家中医药局举办推广贯彻中医药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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