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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医药法正式施行前夕,6月23~24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推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请中医药界专家学者分享他们几十年来对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的认识。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徐伟伟表示,中医药法的正式实施将有力地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快速发展。

根据中医药法第35条,国家迅速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支持徒工授课,培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浙江在中医药人才培养方面,已经有了自己的方法。

该省规定,以师承方法学习中医,老师为从事中医临床15年以上或副主任中医师,师满5年,同时经过多年实践,对医术有确切专业知识者,提供医术起源的说明资料,至少由两位中医推荐,由浙江省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

此外,中医药法第三条确定地提出,国家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互补、和谐快速发展,发挥各自特点,促进中西医结合。

徐伟伟认为,中医药法正式施行后,中医学习西医并不丢人。 西医学习中医也必须坦率。 因为这一切都是国家法律允许的。

浙江省名中医研究院院长葛琳仪提出,名中医要积极承担“为人师表”的责任,以培养人才为己任,逐步发挥“传帮带”的作用,认真做好带教指导工作,将自己的学术思想和临证经验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学术继承人和年轻一代医生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推广贯彻中医药法座谈会”

“中医药的迅速发展需要传承和创新,关键是人才。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毛威表示,为继承老中医的学术经验,我院创新建立了“群师带群徒”模式,先后设立了22名中医从业室,使老医生能够继承老中医的学术经验。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推广贯彻中医药法座谈会”

目前,该模式已培养了近50名学术传承人、中青年中医骨干100多人。 这种模式受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高度评价,被称为“浙江模式”,并在全国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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