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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发布了区域民族医诊疗中心申报工作通知,藏医、蒙医、维医、泰国医学、朝医、壮医、哈萨克医学等已纳入国家医生资格考试体系的民族医生可以以民族医医院为单位申报。

向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报地区藏医、蒙医、维医诊疗中心的单位必须是三级民族医医医院,其他申报单位要求地方市级以上民族医医医院放宽。

通知指出,申报单位在本民族医行业有较高知名度、特色明显的积分专科,大致有国家中医积分专科(民族医专科)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民族医积分专科,且近3年无重大医疗事故,为医药购销行业和医疗服务

各有关省、自治区必须按照名额严格申报地区民族医诊疗中心,申报数量不得超过名额的分配额,否则视为无效。

申报截止日期是每年4月30日。

标题:“民族医诊疗中心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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