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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创新快速发展国际生命科学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包括将中药和天然药物在内的医药健康产业培育为全市新支柱产业在内的一系列扶持鼓励政策,《十二五》末全市医药健康产业主要业务收入突破1000亿元

《意见》加大在本市注册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公司的创新奖励力度,鼓励药物开发和在市内产业化。 其中对中药和天然药物的1-6种,根据各阶段的成果和产品的实际销售情况给予奖励。 公司完成药物临床前研究,根据实际试验费用,获得临床试验批准文件最高奖励100万元(包括获得转让的新药临床批准文件); 公司完成药物ⅰ、ⅱ期临床试验,根据实际试验费用,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完成ⅲ期临床,自主生产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公司取得新药证书及相关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后在该市生产销售,委托该市药品生产公司生产销售药品许可持有人持有的药品时,在销售开始3年内,分别按该产品年销售收入的3%、2%、1%给予奖励,3年累计 此外,在设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建设医药健康产业重要项目等方面,除享受该市现有优惠政策外,还将进一步加大奖励和支持力度。

标题:“山东烟台鼓励中药研发新药最高奖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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