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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中华中医药学会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专家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会议上,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中华中医药学会会长王国强要求,逐一发挥学术团体作用,推进中医药法的顺利实施。 各学术团体特别是中华中医药学会,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和把握中医药法律制度,发挥每个人的桥梁作用,发挥平台的特点,积极推进中医药法的贯彻实施,依法保护、支持和促进中医药的快速发展

“发挥学术团体作用贯彻中医药法”

王国强回顾了中医药法的立法过程,对学习贯彻落实中医药法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贯彻中医药法的重要作用,推进学习。 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地体现中医药优势和规律的基本法律,是中医药行业的根本大法,在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的作用,是开展中医药事业的基本遵守和依据。

“发挥学术团体作用贯彻中医药法”

二要全面准确地把握中医药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副本。 学习推进中医药法的贯彻,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习大大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理解和正确把握中医药法的精神实质、基本文案和重大制度创新,紧密结合中医药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对比性和实效性。

“发挥学术团体作用贯彻中医药法”

要逐一发挥三个学术团体的作用,推进中医药法的顺利实施。 要发挥学会的特点和作用,加强中医药法的学习和掌握,加强中医药法的普及和解读,为中医药法配套政策的制定提供智力支持。

会议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和监督司副司长麻颖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出台的背景。 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慎明、国医大师王琦、孙光荣、中国中医科学院常务副院长黄‰院士、中华中医药学会副会长吴以岭、屠志涛、王阶、闲希军、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主席、中国针灸学会会长刘保延等分别颁发中医药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司长卢国慧、政策法规和监督司司长李璥、中华中医药学会秘书长王国辰等出席。

标题:“发挥学术团体作用贯彻中医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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