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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申报单位自评、各省判断推荐、国家卫计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考核,现有169家单位为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事业示范单位的候选单位(包括86家和83家新申报单位)。 名单见第二版。

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示范单位建设质量,目前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中国中医药报》上公示了169家示范单位候选人。 有关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在当地政府网站或省级报纸上对169家示范单位中本省(区、市)推荐的候选单位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1月15日前结束公示工作,公示结果)公示报或网站公示页印刷页

“169家中医药从业示范单位候选单位公示”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或者妇幼健康服务司、有关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书面反映。 以公司名义反映情况的资料必须盖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资料必须签名。

标题:“169家中医药从业示范单位候选单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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