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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了《中药注册受理审查指南(试行)》,更好地指导中药注册申报和受理工作。

《指南》确定,中药临床试验申请/药品上市许可申请由药审中心受理,要求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中药注册分类和申报材料要求》的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的编制应当参考相关法规、技术要求和技术指导的大致相关规定。

“《中药注册受理审查指南(试行)》发布”

《指南》确定了新功能主治医生(或适应症)的要求、临床试验结束后的重新申请、上市许可申请的直接提交等几个事项的审查要点。 也确定了信息交流考核的重点、申请书考核的重点、申报材料考核的重点等形式考核的重点。

标题:“《中药注册受理审查指南(试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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