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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甘肃省卫健委召开《甘肃省中医药条例(草案)》修订讨论会议。 会议介绍了《甘肃省中医药条例(草案)》的立法背景、指导思想、立法依据、立法大纲、业务进展情况和条例草案的主要文案框架等,与会者对《条例》草案的各项具体文案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甘肃省中医药条例(草案)》撰改讨论会召开”

甘肃省卫健委副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刘伯荣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医药法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在《条例》制定中充分吸收中医药法等法律和法规的第一个副本。 《条例》要彰显甘肃特色,力求通过《条例》的制定来处理制约甘肃中医药快速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加强《条例》的实用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推动甘肃中医药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条例》文案要点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制度建设、服务能力提高、人才队伍建设和中医药传承与快速发展等方面,促进甘肃中医药领域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发挥甘肃中医药资源特点,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甘肃省中医药条例(草案)》撰改讨论会召开”

会议要求,起草小组根据会议提出的编撰意见,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的文案,省卫健委相关处室按照立法的相关手续、计划、时间表等推进各项工作,使《条例》能在年底前顺利出台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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