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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西省在南昌举行了贯彻实施《江西中医药条例》的新闻发布会,宣布《条例》将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志武、副省长孙菊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马志武要求,各级人大、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条例》贯彻实施实务,按照“法定职责必须”的要求,严格履行《条例》的规定,认真执行法定责任。 要制定配套制度,不断完善。 例如,《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中医药标准化相关政策,建立本省中医药标准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完善中药材资源分级保护、野生中药材种类分级保护制度。 必须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开展执法检查、特别询问、代表视察等监督形式,了解《条例》的学习推广和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江西省中医药条例》正式实施”

孙菊生要求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抓紧编制条例释义、绘制流程图、编制工具包,供各地、各相关部门学习培训采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条例》的学习、研究、宣传培训,将《条例》纳入干部职工培训和《七五》普通法的重要副本,通过组织宣传团、开设培训班、安排推广栏目等多种形式,全面系统地组织学习。 要抓紧制定《条例》相关配套措施,尽快形成科学合理、功能齐全、操作性强的一系列就业制度,加强执法刚性和可操作性,比较有效地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 加强与信息媒体的信息表达,完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播渠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易懂的形式,使《条例》在全社会广泛传播,营造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和社会氛围

标题:“《江西省中医药条例》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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