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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经四川省各市(州)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显示湖南守护神制药有限企业等公司生产的28批中药不合格。

根据通告,经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检验机构检验,湖南守护神制药有限企业、青海格拉丹东药业有限企业、广西麦克健丰制药有限企业等6家公司生产的三七丹参片、调经祛斑胶囊、喉舒宁片等6批中药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检验、性状等

“四川省药监局通告28批次不合格中药”

江西彭氏国药堂饮片有限企业、四川圣上大健康药业有限企业、凉山新鑫中药饮片有限企业、江西康乐中药材有限企业、四川五芝中药饮片有限企业等公司生产的决明子、浙贝母、前胡、罗布麻叶、重楼、水蛭等22批中药饮片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性状、不合格

“四川省药监局通告28批次不合格中药”

通告指出,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依法依法进行了检验,要求相关公司停止产品的采用、召回,开展不符合规定的原因调查,切实深入改进。

标题:“四川省药监局通告28批次不合格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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