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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全票通过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医药条例》,于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共7章61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快速发展的意见》,全面贯彻习大大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多次表示中医药重要指示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多次强调中医药快速 逐步发挥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的独特作用,继续深化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三位一体”优质快速发展的“四川模式”,推进中医药走向世界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和创新设计。

“四川省通过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医药条例》”

在中医药服务方面,《条例》多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中医药与西医并重的方针,统筹中医药区域快速发展布局,健全保健、疾病治疗与康复相结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制度。 建立适应中医药领域优势的分级诊疗、医疗联合体、应急预案、重大疾病防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重要行业机制。

“四川省通过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医药条例》”

在产业快速发展中,《条例》提出要培育知名品种的企业品牌,推动川产道地中药材的快速发展。 支持中药生产公司的装备升级、技术集成和技术创新。 建立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追溯体系,保障中药材的质量安全。 协助开发中药新药和中药院内制剂的制剂。 迅速发展中医药与健康旅游文化等产业的融合。 结合中药材产业的快速发展、精准扶贫和农村振兴,纳入区域农村特色产业规划,支持区域中医药合作的开展。

“四川省通过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医药条例》”

文化传承中,《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中医药推广工作机制,每年10月22日为世界以前流传的医药日为四川省中医药推广日。 加强知名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的总结传承。 加强川派中医药的保护和传承。 建立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和机制,培养事业、产业等多层次人才,创新师承教育。 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医药文化的海外传播。

“四川省通过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医药条例》”

《条例》还在保障支持方面作出相关规定,完善管理体制和政策机制,加强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组织指导,迅速发展中医药专项资金,扩大应用范围,鼓励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转化,进行中医药统计监测、绩效判断和

下一步,四川将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中医药系统的重要业务之一,大力开展推广贯彻工作,落实政府部门相关责任,加强指导监督,促进相关规定和机制落地落实,《条例》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快速发展

标题:“四川省通过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医药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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