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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健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医疗照顾人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大护理服务业人力资源供给,扩大社会就业岗位,人民群众多元化、差异化健康服务的诉求不断涌现

“五部门联合发文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

《通知》指出要开展医疗护理人员培训,规范培训对象和条件,各地可以依托本辖区内具备一定条件的高等医学院校、职业院校(包括技工院校)、领域学会、医疗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等承担医疗护理人员培训工作。

《通知》确定要加强医疗护理人员的规范管理。 为了规范招聘,明确职责,医疗机构应当聘用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人员从事相应业务,合法规范地雇佣; 为了确定职责,保障质量,严禁医疗护理人员从事医疗护理专业的技术工作,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加强管理,维护权益,聘用医疗护理人员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定医疗护理人员的实务职责和职业规范,制定服务规范等。

标题:“五部门联合发文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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